認知心理學第八章的投影片已經上傳至高雄醫學大學學習平台,有 HTML、Open Office 簡報與 PDF 三種格式。
先前的說明(2009-04-30 17:22):
認知心理學第八章的投影片「尚未」上傳至高雄醫學大學學習平台,最快可能要等到今天晚上或明天上午。可能有同學下課後就在等投影片上傳,所以還是發個公告跟大家說一聲。上傳後,我會再回來修改這篇。延誤的原因是私人的,但因為耽誤了同學們的學習,還是跟大家報告一下。
上午 8:50,我在北上的民族路駕車接近十全路口。號誌由綠轉紅時,我準備減速。這時,我感覺車子被後車撞了。下車查看,發現果然如此。後車是一輛計程車。我下車走向計程車,示意請司機下車。上課時間快到了,如果報案必定來不及準時上課。心急之下,我請對方留下車號、姓名與手機號碼,然後就離開了。當時如果報案的話,就不會有下午這些麻煩事了。但是,我當時心裡認定最重要的事真的就是上課。
中午過後,我才有機會到三民二分局民族所備案。備案其實已無實質效力,只是證明我到過警局陳述此一事件。值班的警察抱怨我沒有立即報案,但還是很有耐心地跟我解釋我的處境,並完成備案記錄。簽了字,蓋了手印,已經過了 1:00。我駕車到明誠路上的摩斯漢堡用餐。顯然今天真是霉氣上身,吃個飯都會遇到二樓用餐區冷氣故障。最後只得在一樓的小桌子把午餐吃完。
下午把車開到車廠請板金師傅檢查。車子得大修,費用接近六千到一萬元。我嘗試連絡計程車司機,結果電話都轉到語音信箱。師傅也抱怨我沒有立即報案,說就算找得到人對方也不見得願意賠。我打電話回派出所請求協助,他們說不能透露車主的個人資料,只說確有此人,且的確有此車號的車登記在此人名下。我那時就想,看來我得去告這位司機毀損才能調到他的資料。因為不知道要等多久才找得到人,我把車子留在車廠後就先回家了。但派出所答應幫忙繼續找人。
大約 3:30 左右,我接到這位司機的來電。原來他當初留資料給我時,手機號碼最後一個數字錯了,也不知是故意或不小心的。我猜應該是警察幫忙把號碼試出來的,因為這位司機來電的第一句話就是說「你怎麼說找不到我啊,我的手機都有開機啊」。後來警察也來電確認了。這位司機一開始當然是抱怨我叫他賠錢,因為他覺得責任不全在他。我只有很和緩地請他先去跟車廠談,了解車損狀況及費用。然後我再跟他談,談到兩邊都滿意為止。
下午 4:00,這位司機從車廠來電。大概講了一個鐘頭吧,都在談賠償的價錢。我已經讓步很多了,說請他出個他覺得合理的價錢就好了。整整一個小時,只讓他開的價從 1000 提高到 1500。最後覺得為這事煩了一整個下午,累了。然後我心也軟,想說此人事發時至少留了姓名車號電話給我,就無奈的接受了。接下來,就交給自己的保險公司處理了。我知道,責任又不在我,為什麼要用我的保險。但是我沒立即報案在先,也只得接受這個結果了。還有,坦白說我很不喜歡這位司機的態度,但這就不談了。
今天在搭捷運回家的路上,我就在想,這事對個人的人生觀其實是一大考驗。我要不要容忍自己成為「遲到無所謂」的人?我要不要減少我對人的信任?我想了好久,兩個問題的答案都是否定的。如果我開始覺得遲到無所謂,如果我開始不信任人,那麼,我也會開始不認識我自己了。